各学院,各处、室,直属各单位:
按照上级要求,学校将对机动车辆进行核查登记,请各单位将本部门非个人私有机动车辆上报学校。非个人私有机动车辆是指在学校领用,或由部门自筹经费、办公经费、科研经费等购置,或由外单位(个人)捐赠的车辆。即非个人购置的车辆均需上报。如有不报和漏报,出现不良后果将追究相关责任。
上报截止时间:2009年3月11日星期三
上报地点:行政楼516房间
联系人及电话:邹凡 2207
附件:大连大学机动车辆登记表
学校办公室 设备处
2009年3月9日
联系电话:86-411-87402207 中国·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 大连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邮政编码:116622Copyright 2006 - 2018 版权所有 大连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Powered by TONO