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有资产管理处是支持学校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。围绕学校教学中心工作和人才培养根本任务,在学校资产管理,物资采购供应,仪器设备维修与技术服务方面履行工作职责。
国有资产管理处的机构设置分为处长办公室,资产管理办公室,物资采购供应办公室,仪器设备维修中心四部分,设有处长1人,副处长2人,维修中心主任1人,管理人员7人。
国有资产管理处在学校快速发展的新阶段中,努力实践“一切为了学校的发展,一切为了学生的培养”和“供管结合,服务为本”的工作理念,勇于创新,不断在本职工作中做出贡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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