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、各部门:
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相关要求,2016/2017学年度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情况统计上报准备工作已经开始。请各学院、各部门仔细核实数据,认真组织做好实验室信息数据的报送工作。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 统计范围:
本次统计的贵重仪器设备为 2017年8月31日前购置在册的,单价40万元以上(含),仪器分类号为03大类的仪器设备。
二、填报内容:
依据《高等学校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情况填报说明》要求,在仪器设备管理系统中填报 2016/2017学年贵重仪器本学年使用信息,并提交审核。
具体操作流程:
登录“仪器设备管理系统”,选择“账目修改”, 进入“贵重仪器使用管理”, 点击“填写2016/2017学年贵重仪器本学年使用信息”,填写并保存数据,打印《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情况统计表》。
三、有关要求:
1、7月13日(周四)前上报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的《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情况统计表》纸质表格。系统生成的书面表格内容、格式不得随意改动,按要求操作填报,以确保数据相符,便于汇总统计。
2、数据来源以《大连大学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使用记录》为依据,填报应力求准确、真实,不得随意虚报数据。
国有资产管理处
联系电话:87402207
2017年7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