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转发《财政部 关于印发〈高等学校财务制度〉的通知》的通知中有关高校资产管理内容调整的精神,现对我校固定资产管理调整内容通知如下:
固定资产单位价值界定由原有的800元调整为1000元,(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界定由原来的1000元调整为1500元),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,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,作为固定资产管理。低值耐用品由原有的200元调整为500元。家具管理执行原标准不变。
本制度从2014年3月起执行,望各单位周知。
大连大学国资处
2014年3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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