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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资产清查的通知
2016-03-01 gzc  本站原创   (点击:)

各学院,各处、室,直属各单位:

为了明晰资产账实情况,明确资产管理责任,按照上级部门统一要求,结合我校实际,现对我校资产进行全面清查,具体通知如下。

一、工作目标

全面清查全校各单位资产情况,掌握资产现状,加强资产管理,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。

二、清查范围

本次资产清查为2013-2015年度购入的资产(设备、家具、低值耐用品)。

三、清查内容

资产管理和使用状况。各单位根据“资产管理系统”中的资产账目信息,进行逐一清查。应做到摆放有序,干净整洁,标签粘贴到位,并已正常投入使用。大型仪器设备应有专人管理,应有使用记录等。

四、具体安排

单位自查阶段(2016年3月1日-3月9日)。各单位按照“以账对物、以物对账”的方法进行双向清查,将现有资产情况汇总,如实说明,形成自查报告。

学校抽查阶段(2016年3月14日-3月18日)。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单位清理清查结果进行抽查,并针对发现的问题,要求各单位提出整改措施。

五、其他要求

各单位将清查工作结果形成自查报告,单位资产秘书、资产负责人和一把手签字,加盖部门公章,并于3月10日前,将该报告的纸质版与电子版一并送交国资处资产管理科。

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,把实物清查同账务清理结合起来,并如实反映情况,确保报告内容真实可靠,并以本次清查为契机,规范工作程序,提高学校资产管理水平。

联系人:胡美东 韩笑非

联系电话:87402207 大连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

2016年2月2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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